根據省編辦《關于設立江蘇省泗陽成子湖旅游度假區管理辦公室的批復》(蘇編辦復(2017)148號)和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成立江蘇省泗陽成子湖旅游度假區管理辦公室的批復》(宿編(2017)92號)文件精神,成立江蘇省泗陽成子湖旅游度假區管理辦公室,為縣政府派出機關,級別為副處級。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有關旅游度假區建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二)負責編制泗陽成子湖旅游度假區(以下簡稱度假區)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劃,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三)負責度假區內招商引資、項目策劃、開發建設、對外宣傳、運營管理工作。
(四)負責度假區內企業的監督指導工作,按規定權限和程序審核度假區的投資項目。
(五)負責度假區內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規劃、建設和管理等工作。
(六)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度假區內土地的規劃、征遷、管理等工作。
(七)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度假區內綜合執法和行政審批工作。
(八)負責度假區內旅游資源的保護和開發工作。
(九)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