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檢查實施清單名稱 |
檢查實施清單編碼 |
檢查對象 |
檢查內容 |
檢查依據 |
實施主體 |
承辦機構 |
1 |
對海洋漁業船舶漁業無線電設備配備、
使用情況的行政檢查 |
11321323014323839J432200247060001 |
海洋漁業船舶主體 |
1、檢查監管對象是否按規定安裝具有定位功能的海洋漁業安全生產信息系統通信終端設備;
2、檢查海洋漁業船舶的海洋漁業安全生產信息系統通信終端設備是否按規定開機、設備運行是否正常。 |
《江蘇省漁業港口和漁業船舶管理條例》
第三十八條
漁業船舶應當按照規定配備、使用漁業無線電設備。海洋漁業船舶應當按照規定安裝具有定位功能的海洋漁業安全生產信息系統通信終端設備,并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 |
泗陽縣農業農村局 |
執法大隊 |
2 |
對水產苗種產地檢疫的檢查 |
11321323014323839J400200062060002 |
對水產苗種主體 |
檢查水產苗種是否經過產地檢疫的檢查 |
檢查水產苗種是否經過產地檢疫 |
泗陽縣農業農村局 |
執法大隊 |
3 |
對科學研究、人工繁育、公眾展示展演等利用
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活動的行政檢查 |
11321323014323839J400200028060001 |
事業單位、企業、社會組織、個人 |
根據被檢查人的實際情況,要求提供特許獵捕證、人工繁育許可證、經營利用許可證、專用標識、批準文件等相關證件批文,看是否取得合法手續。 |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三十四條。根據被檢查人的實際情況,要求提供特許獵捕證、人工繁育許可證、專用標識、批準文件等相關證件批文,看是否取得合法手續。 |
泗陽縣農業農村局 |
執法大隊 |
4 |
對漁業船舶船員持證生產的行政檢查 |
11321323014323839J400200005060001 |
公民、法人、其他組織 |
檢查漁業船員持證情況、任職資格和資歷、履職情況、安全記錄,安全培訓情況。 |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船員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十四條;《江蘇省漁業港口和漁業船舶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江蘇省漁業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第十三條;《江蘇省漁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1、要求漁船提供漁船上船員證書,核對證書適用情況、與實際上船人員匹配情況,安全記錄。2、檢查培訓機構辦學條件、培訓現場以及培訓質量。 |
泗陽縣農業農村局 |
執法大隊 |
5 |
對水產苗種生產的檢查 |
11321323014323839J400200065060001 |
對水產苗種主體 |
1、水產原、良種場的水產苗種生產許可證核發; 2、水產苗種生產審批。 |
設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2013年12月28日主席令第八號)第四十四條,非法生產、進口、出口水產苗種的,沒收苗種和違法所得,并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監管流程: 1.建立監管對象目錄;2.制定計劃;3.抽取對象,開展日常檢查。 監管結果: 1.未發現問題;2.發現問題責令改正;3.發現違法行為依法處理。 |
泗陽縣農業農村局 |
執法大隊 |
6 |
對肥料生產、經營和使用單位的肥料
進行監督抽查的行政檢查 |
11321323014323839J400200034060003 |
公民、法人、其他組織 |
1. 對肥料企業生產條件現場考核; 2.對肥料生產、經營和使用單位肥料現場檢查抽樣; 3.對肥料生產、經營和使用單位肥料樣品進行質量檢測。 |
《肥料登記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 |
泗陽縣農業農村局 |
執法大隊 |
7 |
對單位未經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從事
農業轉基因生物研究與試驗的行政檢查 |
11321323014323839J400200038060006 |
單位 |
1、《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安全管理辦法》第5、6、7條;2、檢查是否有安全證書。 |
1、農業轉基因生物材料入境審批書。2、《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安全管理辦法》第5、6、7條。 |
泗陽縣農業農村局 |
執法大隊 |
8 |
對農業機械駕駛、操作人的行政檢查 |
11321323014323839J432160361060003 |
對農業機械駕駛人 |
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駕駛人是否駕駛未按規定檢驗的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或者檢驗不合格的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是否駕駛未按規定核發牌證的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或者使用偽造、失效的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是否未按農業機械安全操作規程駕駛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是否駕駛已報廢或者拼裝的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 |
《江蘇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
農業機械駕駛、操作人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農業機械安全監理機構按照下列規定給予處罰:
(一)駕駛(操作)未按規定檢驗的農業機械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農業機械的,責令改正,并處以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罰款。
(二)駕駛(操作)未按規定核發牌證的農業機械,或者使用偽造、失效的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處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對偽造、失效的號牌、行駛證、駕駛證予以沒收。
(三)未按農業機械安全操作規程駕駛(操作)相應的農業機械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嚴重違章駕駛造成事故的,吊銷駕駛證。 |
泗陽縣農業農村局 |
執法大隊 |
9 |
對全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的行政檢查 |
11321323014323839J400200038060008 |
單位、個人 |
1、試驗是否依法報批;2、轉基因作物是否依法種植;3、是否依法進口、加工農業轉基因生物;4、是否依法做好轉基因標識。 |
1、安全控制措施是否落實;2、要求提供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3、要求提供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和加工許可證;4、對照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管理目錄和《農業轉基因生物標簽的標識》要求。 |
泗陽縣農業農村局 |
執法大隊 |
10 |
對未按規定辦理漁業船舶登記證書的行政檢查 |
11321323014323839J400200001060002 |
對漁業船舶登記的主體 |
漁業船舶證書審核 |
依據《漁船檢驗條例》 |
泗陽縣農業農村局 |
執法大隊 |
11 |
對經營未經審定的水產苗種的監管 |
11321323014323839J400200011060003 |
對水產苗種的主體 |
是否手續齊全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 |
泗陽縣農業農村局 |
執法大隊 |
12 |
對外省入蘇動物的行政檢查 |
11321323014323839J432160108060001 |
公民、法人、其他組織 |
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 |
檢查外省入蘇運輸的動物、動物產品是否具有檢疫合格證 |
泗陽縣農業農村局 |
執法大隊 |
13 |
對批準生產的獸藥進行的行政檢查 |
11321323014323839J400200054060001 |
公民、法人、其他組織 |
獸藥生產 |
檢查是否依法依規開展獸藥生產活動 |
泗陽縣農業農村局 |
執法大隊 |
14 |
對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核發的行政檢查 |
11321323014323839J400200041060001 |
企業、個人 |
1、檢疫申報單; 2、《動物檢疫合格證明》 |
1、檢查是否檢疫申報
2、檢查檢疫申報信息與《動物檢疫證明》信息是否一致 |
泗陽縣農業農村局 |
執法大隊 |
15 |
對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駕駛人的行政檢查 |
11321323014323839J400200007060009 |
對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駕駛人 |
是否取得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操作證件 |
《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2009年9月17日國務院563號令,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五十二條 |
泗陽縣農業農村局 |
執法大隊 |
16 |
對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的行政檢查 |
11321323014323839J400200007060007 |
對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的主體 |
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登記、定期安全技術檢驗情況 |
《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2009年9月17日國務院563號令) |
泗陽縣農業農村局 |
執法大隊 |
17 |
對獸藥經營活動的行政檢查 |
11321323014323839J400200053060014 |
公民、法人、其他組織 |
獸藥經營活動 |
檢查是否依法依規開展獸藥經營活動 |
泗陽縣農業農村局 |
執法大隊 |
18 |
對使用禁用漁具、禁用捕撈方法的行政檢查 |
11321323014323839J400200048060001 |
公民、法人、其他組織 |
是否存在使用禁用漁具,是否存在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的方法進行捕撈。 |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條 |
泗陽縣農業農村局 |
執法大隊 |
19 |
對調運農業植物及其產品的行政檢查 |
11321323014323839J400200094060002 |
機關、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個人 |
1.核查調入單位是否征得所在地植物檢疫機構同意,并向調出單位提出檢疫要求;
2.核查調出單位是否根據檢疫要求向所在地植物檢疫機構申請檢疫; 3.核查植物檢疫證書信息與調入信息是否一致。 |
《植物檢疫條例》第十條
檢查監管對象是否按要求調運農業植物及其產品。 |
泗陽縣農業農村局 |
執法大隊 |
20 |
對農藥生產、經營、使用主體及
農藥產品質量的行政檢查。 |
11321323014323839J400200092060001 |
企業、個體工商戶、其他經營主體 |
1.農藥生產企業、農藥經營者許可證件是否齊全;
2.生產、經營行為是否合法規范; 3.生產、經營的農藥產品質量是否合格; 4.生產、經營的農藥產品包裝、標簽或說明書是否合格;
5.農藥生產企業質量控制體系是否完備; 6.農藥廢棄物回收等義務是否履行; 7.農藥使用者用藥行為是否合法規范。 |
1.《農藥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77號)第二十二條
農藥包裝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并印制或者貼有標簽。國家鼓勵農藥生產企業使用可回收的農藥包裝材料。農藥標簽應當按照國務院農業主管部門的規定,以中文標注農藥的名稱、劑型、有效成分及其含量、毒性及其標識、使用范圍、使用方法和劑量、使用技術要求和注意事項、生產日期、可追溯電子信息碼等內容。劇毒、高毒農藥以及使用技術要求嚴格的其他農藥等限制使用農藥的標簽還應當標注“限制使用”字樣,并注明使用的特別限制和特殊要求。用于食用農產品的農藥的標簽還應當標注安全間隔期。
2.《農藥管理條例》 第四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履行農藥監督管理職責,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一)進入農藥生產、經營、使用場所實施現場檢查;(二)對生產、經營、使用的農藥實施抽查檢測;(三)向有關人員調查了解有關情況;(四)查閱、復制合同、票據、賬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五)查封、扣押違法生產、經營、使用的農藥,以及用于違法生產、經營、使用農藥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等;(六)查封違法生產、經營、使用農藥的場所。
3.《農藥管理條例》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為假農藥:(一)以非農藥冒充農藥;(二)以此種農藥冒充他種農藥;(三)農藥所含有效成分種類與農藥的標簽、說明書標注的有效成分不符。禁用的農藥,未依法取得農藥登記證而生產、進口的農藥,以及未附具標簽的農藥,按照假農藥處理。
4.《農藥管理條例》 第四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為劣質農藥:(一)不符合農藥產品質量標準;(二)混有導致藥害等有害成分。超過農藥質量保證期的農藥,按照劣質農藥處理。
5.《農藥生產許可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令2017年第4號)第八條 從事農藥生產的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六)有專門的質量檢驗機構,齊全的質量檢驗儀器和設備,完整的質量保證體系和技術標準。 |
泗陽縣農業農村局 |
執法大隊 |
21 |
對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的行政檢查 |
11321323014323839J432200239060001 |
養殖場、戶、無害化處理企業 |
1.檢查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是否具備無害化處理條件;2.是否符合無害化處理技術規范要求。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主席令第24號)
第二十一條第二款:染疫動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動物產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動物尸體,運載工具中的動物排泄物以及墊料、包裝物、容器等污染物,應當按照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的規定處理,不得隨意處置。 |
泗陽縣農業農村局 |
執法大隊 |
22 |
對生產中或者市場上銷售的農產品進行行政檢查 |
11321323014323839J400200057060001 |
生產中或市場上銷售的農產品主體 |
檢查農產品生產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農產品是否符合農產品質量標準 |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三十四條;《江蘇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第三十五條。 |
泗陽縣農業農村局 |
執法大隊 |
23 |
對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的行政檢查 |
11321323014323839J400200035060001 |
企業或個人 |
是否有生鮮乳收購許可證 |
《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 |
泗陽縣農業農村局 |
執法大隊 |
24 |
對養殖場、屠宰場的行政檢查 |
11321323014323839J400200037060001 |
養殖場、戶、屠宰場 |
在生豬養殖、收購、販運、定點屠宰環節實施對“瘦肉精”的檢驗、認定和查處 |
是否違規添加“瘦肉精” |
泗陽縣農業農村局 |
執法大隊 |
25 |
拖拉機駕駛培訓學校、駕駛培訓班
資格的行政檢查 |
11321323014323839J400200007060008 |
拖拉機駕駛培訓學校、駕駛人 |
是否具有資質資格證 |
檢查是否具有相關資質資格證 |
泗陽縣農業農村局 |
執法大隊 |
26 |
對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核發的行政檢查 |
11321323014323839J400200045060001 |
個人、企業 |
1、檢疫申報單; 2、《動物檢疫合格證明》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
泗陽縣農業農村局 |
執法大隊 |
27 |
對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設立的行政檢查 |
11321323014323839J400200033060001 |
屠宰企業 |
1、動物屠宰加工場所應當建立動物入場和動物產品出場登記、檢疫申報、疫情報告、消毒、無害化處理等制度;2、(一)距離生活飲用水源地、動物飼養場、養殖小區、動物集貿市場500米以上;距離種畜禽場300米以上;距離動物診療場所200米以上;(二)距離動物隔離場所、無害化處理場所3000米以上。 |
動物防疫條件審查辦法 |
泗陽縣農業農村局 |
執法大隊 |
28 |
對獸藥生產活動的行政檢查 |
11321323014323839J400200053060007 |
企業 |
獸藥生產活動 |
檢查是否依法依規開展獸藥生產活動 |
泗陽縣農業農村局 |
執法大隊 |
29 |
對批準進口的獸藥進行的行政檢查 |
11321323014323839J400200019060001 |
企業、個體工商戶、其他經營主體 |
對進口獸藥進行抽檢 |
獸藥進口管理辦法、<獸藥管理條例> |
泗陽縣農業農村局 |
執法大隊 |
30 |
對專用航的設置、撤除、位置移動和
其他狀況改變的行政檢查 |
11321323014323839J400200043060001 |
法人、其他組織 |
1.檢查專用航標設置、撤除、移動或改變其他狀況的批準文件; 2. 檢查專用航標維護保養情況 |
《中華人民共和國航標條例》十九條;《漁業航標管理辦法》。 |
泗陽縣農業農村局 |
執法大隊 |
31 |
對漁業船舶的檢驗 |
11321323014323839J432160101060001 |
對經營漁業船舶的單位、個人 |
1.
新建船或改造船圖紙資料; 2.漁業船舶檢驗申報書; 3.漁業船舶安全技術狀況聲明書; 4.現有船的檢驗證書和相關文件; 5.新建船的船名核準書;
6.漁業船舶的建造質量證明書或檢修報告(含船、機、電、安全設備、通訊設備、防污染設備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船舶檢驗條例》、《江蘇省漁業港口和漁業船舶管理條例》 |
泗陽縣農業農村局 |
執法大隊 |
32 |
對新獸藥研制活動的行政檢查 |
11321323014323839J400200055060003 |
企業、事業單位 |
1.新獸藥臨床試驗備案表;
2.新獸藥研制基本情況報告; 3.臨床試驗方案; 4.申請人與擬實施臨床試驗單位協議書;
5.試制產品生產工藝、質量標準(草案)、試制研究總結報告及檢驗報告; 6.臨床試驗原始記錄。 |
一、《獸藥管理條例》59、70條;二、《新獸藥研制管理辦法》27條。 1.檢查新獸藥研制單位是否已提交開展臨床試驗的備案材料; 2.檢查新獸藥研制單位是否按照備案的試驗方案和獸藥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范要求開展臨床試驗。 |
泗陽縣農業農村局 |
執法大隊 |
33 |
對飼料、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
經營者的行政檢查 |
11321323014323839J400200059060001 |
飼料、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經營者 |
飼料產品質量衛生、禁限用藥物和違禁物質 |
《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
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飼料管理部門,應當根據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組織實施飼料、飼料添加劑監督抽查;飼料、飼料添加劑監督抽查檢測工作由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飼料管理部門指定的具有相應技術條件的機構承擔。飼料、飼料添加劑監督抽查不得收費。 |
泗陽縣農業農村局 |
執法大隊 |
34 |
對國(境)外引進農業種子、苗木的檢疫檢查 |
11321323014323839J400200094060001 |
機關、事業單位、企業、社會組織、公民個人 |
1.核查引種單位申請材料是否真實、是否符合引種要求;
2.核查隔離試種場所是否符合引種隔離試種要求; 3.核查引進種苗是否與審批單信息一致; 4.檢查引進種苗生長期是否攜帶檢疫性有害生物。 |
《植物檢疫條例》第十二條;
檢查監管對象是否按檢疫要求引進農業種子、苗木。 |
泗陽縣農業農村局 |
執法大隊 |
35 |
對種畜禽(蜂種、蠶種)品種質量、生產、
銷售、使用相關行為的行政處罰(檢查) |
11321323014323839J400200015060008 |
企業、個體工商戶、其他經營主體 |
種畜禽(蜂種、蠶種)生產經營許可、品種審定或鑒定情況等。 |
1.制定檢查計劃;2.印發檢查通知;3.組織開展檢查;4.檢查結果處理。 |
泗陽縣農業農村局 |
執法大隊 |
36 |
對農藥生產、經營、使用主體及農藥
產品質量的行政檢查。 |
11321323014323839J400200008060021 |
對農藥生產、經營、使用者 |
農藥生產者、經營者許可證件是否齊全;生產經營行為是否合法規范;質量控制體系是否完備;問題農藥召回、農藥廢棄物回收等義務是否履行;生產、經營的農藥產品質量是否合格;農藥產品包裝、標簽或說明書是否合格;農藥使用者用藥行為是否合法規范。 |
《農藥管理條例》(1997年5月8日國務院令第216號發布,2017年2月8日修訂通過)第四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履行農藥監督管理職責,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一)進入農藥生產、經營、使用場所實施現場檢查;(二)對生產、經營、使用的農藥實施抽查檢測;(三)向有關人員調查了解有關情況;(四)查閱、復制合同、票據、賬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五)查封、扣押違法生產、經營、使用的農藥,以及用于違法生產、經營、使用農藥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等;(六)查封違法生產、經營、使用農藥的場所。第三十四條
農藥使用者應當嚴格按照農藥的標簽標注的使用范圍、使用方法和劑量、使用技術要求和注意事項使用農藥,不得擴大使用范圍、加大用藥劑量或者改變使用方法。農藥使用者不得使用禁用的農藥。標簽標注安全間隔期的農藥,在農產品收獲前應當按照安全間隔期的要求停止使用。劇毒、高毒農藥不得用于防治衛生害蟲,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葉、菌類、中草藥材的生產,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蟲害防治。第三十七條
國家鼓勵農藥使用者妥善收集農藥包裝物等廢棄物;農藥生產企業、農藥經營者應當回收農藥廢棄物,防止農藥污染環境和農藥中毒事故的發生。 |
泗陽縣農業農村局 |
執法大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