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各園區(場)管委會,縣各委辦局,縣各直屬單位:
為切實加強法治政府建設,進一步做好規范性文件制發工作。前期,由縣司法局牽頭編制了《泗陽縣人民政府2023年度規范性文件制發計劃》,經研究,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堅持問題導向。制定規范性文件要嚴格依照法定權限,遵循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律,與國家政策導向和行政管理的現實需要相適應,與縣委、縣政府工作部署保持一致,針對薄弱環節及重點領域的管理,增強文件的針對性、可行性和實效性,力求解決實際問題。
二、廣泛征求意見。各相關部門要深入調研,精心起草,依法、科學制定規范性文件。在起草規范性文件過程中,高度重視調查研究,通過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等多種形式,廣泛聽取有關行政機關、社會團體、行業組織和人民群眾的意見,科學論證。同時要對擬設規范的預期社會效果進行分析、預測,做好與相關規定的銜接。
三、加強協調溝通。起草部門要深入研究問題,科學合理地做好制度設計工作。對相同問題提出不同于前一次意見的,要提供充足理由并經本部門主要負責人簽字。對涉及管理體制、職責分工等問題與其他部門存在意見分歧的,要及時溝通、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報縣政府研究審定。對因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發生變化或實際條件不成熟等原因不能按時完成文件起草任務的,要及時與縣司法局溝通,提出具體變更意見后,報縣政府審定。
四、嚴格制發程序。各相關單位在起草規范性文件時應當對照《江蘇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省政府令第158號)《泗陽縣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規定》(泗政發〔2021〕81號)文件要求,按照決策啟動、決策起草、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決定等決策程序制發規范性文件,在文件印發執行后,執行單位還要對文件出臺后的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各項程序必須全過程留痕,將作為依法行政考核重要內容。
需要提請縣政府制發的規范性文件,起草單位應當提前報縣司法局進行匯總,對未列入年度制發計劃的規范性文件原則上不予制發。
凡無正當理由未列入年度計劃,且之后也未履行報批程序,或者規范性文件制定過程中公眾參與、專家論證(應當有書面意見,座談會、論證會照片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決定程序沒有充分留痕,將在年度法治考核中予以扣分。
附件:泗陽縣人民政府2023年度規范性文件制發計劃
泗陽縣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8日
(此文件公開發布)
附件
泗陽縣人民政府2023年度規范性文件制發計劃
序號 | 規范性文件擬定名稱 | 起草部門 | 計劃出臺時間 |
1 | 泗陽縣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管理辦法 | 資規局 | 2023年7月 |
2 | 土地非訴行政執行案件“裁執分離”工作實施辦法 | 資規局 | 2023年11月 |
3 | 泗陽縣國有資金投資建設項目標后監督管理辦法(暫行) | 行政審批局 | 2023年7月 |
4 | 泗陽縣低價值可回收物回收補貼管理暫行辦法 | 城管局 | 2023年1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