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人:泗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王愛民
2021年9月30日,泗陽縣政府辦公室印發了《泗陽縣政府信息公開審查制度》《泗陽縣政府信息公開屬性認定制度》《泗陽縣政府信息發布制度》《泗陽縣政府信息公開協調制度》《泗陽縣政府信息管理動態調整制度》《泗陽縣虛假或者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泗陽縣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場所管理制度》《泗陽縣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移送制度》《泗陽縣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制度》《泗陽縣政府信息公開培訓制度》《泗陽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臺賬管理制度》《泗陽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制度》《泗陽縣政府信息公開社會評議制度》等13項制度?,F就該13項制度解讀如下:
一、主要背景
根據宿遷市政府辦公室以宿政辦發〔2021〕25號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在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推進工作中的實際情況,制定了我縣政府信息公開審查制度等13項制度。
二、13項制度的主要內容
該13項政府信息公開制度體系,不僅對行政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應當主動向社會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了規制,而且對行政機關辦理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進行了規制,不僅有對公開審查、公開屬性認定、信息發布、公開協調、動態調整、虛假或者不完整信息澄清等方面的標準化設計,也有對公開查閱場所管理、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移送、依申請公開辦理、臺賬管理、公開培訓等方面的規范化要求,還同時建立健全了工作考核、社會評議等方面的制度機制,盡可能做到了全流程、全過程、全要素、全渠道、全方位,實現了制度管人、流程管事,為推進政府信息公開標準化運行提供了有力地制度保障。
三、十三項制度的編制依據
泗陽縣政府辦公室在編制該13項制度時堅持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信訪條例》《工作秘密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規定為依據,在兼顧一般法和特別法規定的基礎上,遵循行政法基本原則,并充分參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做到每一項制度及其條、款、項的設計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標可量、有據可考。
四、如何保證十三項制度落地實施
我縣將該項工作納入了高質量發展綜合考核體系,在其中的政務公開考核項中予以量化計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