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陽縣愛園鎮人民政府:
你單位報來的《泗陽縣愛園鎮朱家圩小區瀝青鋪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以及相關附件材料收悉。根據《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04〕20號)及其附件,你單位報來的政府投資基礎設施屬審批管理的項目。按照《宿遷市投資建設項目“并聯+串聯”審批實施辦法》(宿政辦發〔2015〕120號)。經研究,現就該項目的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為進一步強化鄉村基礎環境,完善政府服務設施配套,依據2025年度經濟發展項目計劃,同意你單位實施名稱為“泗陽縣愛園鎮朱家圩小區瀝青鋪設項目”。
二、項目實施單位:泗陽縣李口鎮人民政府。
三、項目建設地點:泗陽縣愛園鎮朱家圩小區。
四、項目建設規模與主要內容:鋪設瀝青路面1270平方米,新建花池1個等。
五、項目實施時間約30天。
六、項目總投資及資金來源:本項目總投資估算為12萬元。資金來源為財政資金。
七、你單位根據本批復文件,抓緊編制項目的實施方案,并按照基本建設程序,抓緊辦理相關批準手續。在辦結各類相關手續并滿足國家現行文件所列項目新開工條件后,抓緊時間開工建設。
八、項目建設完成后,且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要按照《江蘇省政府投資項目竣工驗收辦法》申請驗收。項目通過竣工驗收后投入使用。
九、依據《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國家發改委44號令)的規定,你單位申報的項目年綜合能耗消費量不滿1000噸標準煤,且年電力不滿500萬千瓦時;項目投入運營前需報經能耗審核驗收,并納入全國在線審批監管平臺,以及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十、本批準文件有效期為2年,自發布之日起計算。
項目實施中應自覺接受并主動配合本局及相關部門已發實施的監督和管理。建設期間,如總投資、建設規模等批準內容發生變化,要事先書面報告本局及其他部門進行法定的變更,如前述變化導致本批復賴以成立的前提條件消失,本批復文件的法律效力將失效,并且存在被依法撤銷的可能。
項目統一代碼:2504-321323-04-01-239471
泗陽縣發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