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陽縣交通運輸局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縣交通運輸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政務運行和各項管理制度的起草并組織實施;參與重大政策和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承擔綜合性文件、報告的起草工作;承擔機關檔案、機要保密、政務督查、信息公開、提案和議案辦復、電子政務、公務接待、安全保衛、信訪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重要會議和活動,負責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承擔全局財務、會計和審計等工作;負責組織編報部門預決算;承擔交通運輸資金的申請、撥付及使用監管、會計核算工作;指導機關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和政府采購工作;承擔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
(二)組宣科。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和勞動工資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承擔本系統干部管理和下屬單位班子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并指導交通運輸行業人才、職稱、目標考核和職業資格相關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并指導交通運輸行業新聞宣傳、文明創建、教育培訓工作;承辦機關和直屬單位出國(境)報批和政審相關工作;負責機關黨建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黨建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干部相關工作。承擔雙擁、扶貧、人武等相關工作。
(三)綜合計劃科(鐵路建設科)。擬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擬訂公路、鐵路、航道、港口、樞紐等建設規劃、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和年度計劃;組織編制地方鐵路、農村公路、基礎設施養護、行業管理經費年度投資計劃;承擔交通項目前期工作的管理和概預算管理,負責交通工程項目申請、立項、招標投標工作,指導全縣交通工程建設管理;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統計分析和信息發布工作。
(四)運輸管理科(科技科)。承擔公路、鐵路、水路、航空等運輸方式的銜接和協調服務工作;牽頭負責全縣道路、水路運輸發展和管理工作,承擔城鄉客運管理工作;負責道路、水路運輸及交通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標準的擬訂和監督實施。
編制交通運輸行業科技與信息化發展戰略、規劃和計劃,組織實施科技項目攻關、創新技術引進開發和科技成果管理,指導協調交通運輸行業信息化項目建設與管理,指導并監督交通運輸行業質量、技術、節能減排工作。
(五)安全法制科(行政審批科)。組織擬訂并監督實施公路、水路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和應急預案;負責公路、水路運輸安全生產綜合監督;指導有關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體系建設,監督有關單位和各鄉鎮交通安全監管工作;依法組織、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承擔公路、水路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國防交通戰備動員工作。
組織開展交通運輸行業有關政策研究,協助做好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工作;負責規范性文件的審核與備案;指導交通運輸行業行政執法、行政復議、執法監督和執法隊伍建設工作,承擔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承擔全縣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的協調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縣級交通運輸行政許可統一受理、統一審批、統一送達工作,承辦機關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案件。
(六)建設管理科。貫徹執行交通建設管理、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招標投標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實施辦法并監督實施;承擔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管理等工作。
縣交通運輸局機關行政編制15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設正、副科長(主任)8名,其中科長(主任)6名。
縣交通運輸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