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泗陽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宿辦〔2019〕3號),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縣農業農村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對外加掛縣政府扶貧工作辦公室牌子。
第三條 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縣委農辦)設在縣農業農村局,接受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承擔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工作,組織開展“三農”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督促有關方面落實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縣農業農村局的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縣委農辦相關工作,接受縣委農辦的統籌協調。
第四條 縣農業農村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于“三農”和扶貧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縣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三農”和扶貧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三農”工作發展戰略,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三農”工作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組織起草農業農村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指導農業綜合執法。參與涉農財稅、價格、收儲、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擬訂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措施。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閑農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工作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機標準化生產及建設工作。負責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承擔漁業船舶檢驗和監督管理職責。
(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監督管理。
(七)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推進農業綠色發展,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及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劃定。推廣休耕輪作提高耕地地力,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八)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協調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擬訂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并監督實施。按規定實施獸醫質量、獸藥殘留限量和殘留檢測方法地方標準。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依法開展農作物種子(種苗)、種畜禽、肥料、農藥、獸藥、飼料等相關許可與監督管理。負責重大動物疫病應急防控工作。指導和督辦重大農業案件的處理。
(九)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和協調漁業生產安全搜救工作。組織重大動植物疫病的防控工作,發布疫情并組織撲滅。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種子、農機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后恢復生產。
(十)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縣級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照規定權限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中央和省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
(十一)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應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二)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三)承辦農業涉外事務工作,組織開展農業對外交流、農業利用外資、農業“走出去”、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國際經濟技術交流合作,指導開放型農業發展,協助實施農業援外項目。
(十四)貫徹落實扶貧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擬訂全縣扶貧工作規范性文件。制訂全縣扶貧工作規劃、專項規劃和年度計劃。協調擬訂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的分配、使用方案。建立健全扶貧開發協調機制,統籌推進專項扶貧、行業扶貧和社會扶貧。配合做好幫扶工作隊的組建、管理。推進落實精準扶貧工作長效機制,探索緩解相對貧困的有效路徑。建立健全扶貧工作責任制,制定和落實扶貧開發目標責任和考核評價辦法,負責脫貧攻堅工作考核,組織第三方評估,實施績效考核評價。負責全縣扶貧開發宣傳、培訓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
(十五)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
1.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扎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群眾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對行業內交叉重復以及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最大限度縮小項目審批范圍,進一步下放審批權限,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切實提升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縣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后,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2.與縣交通運輸局有關職責分工。縣農業農村局負責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工作,縣交通運輸局做好漁船檢驗相關銜接工作。
泗陽縣農業農村局
2019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