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黨政辦公室(綜合指揮調度中心):主要承擔黨委、人大、政府(黨工委、人大工委、辦事處)的日常事務和綜合指揮平臺相關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機要、保密、信息、會務、檔案、督辦、績效考評、后勤保障等工作;負責重要事項的綜合協調和重要文稿文件的起草審核工作;負責政協委員聯絡服務工作;負責綜合指揮平臺信息的收集、指揮調度和推送等工作。
二、黨群工作局(黨建工作辦公室、紀委辦公室):主要承擔基層黨建、宣傳、紀檢、統戰、人武、群團等工作。負責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員發展、教育、管理工作;負責干部人事、機構編制和老干部工作;負責村居及干部考核和管理工作;承擔黨代會代表聯絡服務工作;負責宣傳、精神文明建設、互聯網信息、網絡安全和信息化、新聞出版、統戰、民族宗教、外事僑務工作;負責人民武裝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三、政法和社會治理工作局:主要承擔社會治理、信訪穩定等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網格化社會治理、平安建設、信訪維穩、矛盾化解、公共安全、鐵路護路等工作,維護轄區安全穩定;配合管理司法所工作,聯系協調公安派出所工作。
四、經濟發展局(財政所):主要承擔工業經濟、財政、商務、統計等工作。負責做好經濟發展服務工作;負責園區建設、外向型經濟、招商工作;負責做好經濟發展各項管理和服務性工作;負責財政收支預(決)算和建設等資金的融通、調度、籌集和資金平衡工作;按財政體制的有關規定做好與上級財政部門的解繳和結算工作;負責國有集體資產管理工作;負責人員工資發放工作;負責會計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統計工作。
五、生態環境和建設局:主要承擔生態環境、村鎮規劃建設等工作,協調推進鄉村振興戰略。負責生態環境及各項公用事業的管理、公用設施工程的組織實施及管理、村鎮規劃與建設管理、農村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村莊人居環境改善、美麗宜居鄉村建設工程、傳統村落保護和發展等工作;負責城鄉一體化和現代化新型城鎮建設、污水設施建設、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等工作;加強市政、綠化工作;承擔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
六、農村工作局(扶貧工作辦公室):主要承擔農業農村、扶貧、水利等工作。負責統籌鄉村振興戰略、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人居環境改善、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實施農業發展規劃、農村集體資產產權制度改革、“三資”管理、農村土地流轉等工作;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標準化生產及建設工作;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病蟲害防治、動物疫病防控工作;指導轄區內桃果產業等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閑農業發展工作;負責扶貧開發工作;負責農村水利工作。
七、民生事務局(退役軍人服務站):主要承擔民政事務和社區服務、衛生健康、退役軍人事務、紅十字事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醫療保障等工作。負責社會組織、社會救助、殘疾人服務、養老服務、社會捐助、農村留守兒童、志愿服務、婚俗改革、殯葬改革、福利機構、村(居)委員會建設等工作;負責衛生健康、醫療保障、老齡工作;負責教育、體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工作;負責擁軍優屬和退役軍人事務工作;負責為審批服務工作提供支撐和服務。
八、綜合行政執法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主要承擔綜合執法和安全生產工作。負責轄區內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相對集中行使法律法規規定和按規定賦予的行政處罰權以及與行政處罰權相關的行政強制措施、監督檢查權;負責配合做好縣有關部門相關執法工作;負責轄區內安全生產等綜合管理工作。
九、便民服務中心:主要承擔行政審批、幫辦代辦等便民服務工作。負責劃入的相關行政審批、政務服務事項集中受理辦理;負責與相關業務機構的銜接、溝通工作;負責權限外審批服務事項幫辦代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