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編制背景
為規范縣政府重大行政決策行為,促進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提高決策質量和效率,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宿遷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縣實際,縣司法局牽頭編制了《2024年度泗陽縣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二、編制過程
根據《宿遷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辦法》要求,1月上旬,縣司法局、縣政府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啟動2024年度縣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的征集和評審工作??h政府辦公室向各部門和鄉鎮(街道)發布征集通知,在征集過程中,共收到各部門申報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5項。在此基礎上,縣司法局與申報單位多次溝通會商,對決策事項充分研究論證,最終篩選出3項決策事項并形成《目錄》初稿。
三、主要內容
《2024年度泗陽縣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共包含3個項目,分別是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承辦的《泗陽縣質量強縣建設規劃》、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裴圩鎮人民政府承辦的《泗陽縣裴圩鎮國土空間全域綜合整治項目》、縣水利局承辦的《成子湖備用水源地達標建設項目》。
承辦單位負責牽頭做好決策事項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提交縣司法局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組織實施等各項工作,并及時將決策過程和決策實施中的文件資料整理歸檔,實現決策程序全過程記錄。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實際工作,確需對目錄進行調整的,由承辦單位依據相關規定及時予以調整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