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各園區(場)管委會,縣各委辦局,縣各直屬單位:
為規范縣政府重大行政決策行為,促進依法、科學、民主決策,提高決策質量和效率,根據《宿遷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辦法》(宿政發〔2021〕63號),以及《泗陽縣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辦法》(泗政發〔2021〕55號)等有關規定,編制形成《2024年度泗陽縣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本目錄已經縣政府十八屆二十九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履行法定程序。決策承辦單位要認真組織實施,落實工作責任,把握時間節點,嚴格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序,確保按時完成。各決策事項未履行相關程序的,不得提請集體討論。決策承辦單位提交集體討論時應當同時報送起草說明、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據、履行決策法定程序的材料、論證和協調分歧的情況說明、合法性審核意見和風險評估報告等。
二、健全檔案管理制度。決策承辦單位要建立健全檔案管理制度,實行決策全過程檔案管理,認真抓好各階段形成檔案的收集、整理、歸檔、保管等工作。決策事項組織實施的合法性、規范性情況納入年度法治考核。
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縣委、縣政府年度工作安排部署要求,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實行動態管理,確需調整的,決策承辦單位要依據《泗陽縣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辦法》(泗政發〔2021〕55號)及時予以調整增補。
附件:2024年度泗陽縣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泗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3月1日
(此文件公開發布)
附件
2024年度泗陽縣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序號 |
項目名稱 |
承辦單位 |
1 |
泗陽縣質量強縣建設規劃 |
市場監管局 |
2 |
泗陽縣裴圩鎮國土空間全域綜合整治項目 |
資規局、裴圩鎮 |
3 |
成子湖備用水源地達標建設項目 |
水利局 |